SOF RMUSOF · RMU

合作

合作夥伴

SOF RMU 向國家機構、盟軍力量、私營部門與公民倡議開放合作。經過實戰檢驗的專家是稀缺資源。提交合作請求是最短的路徑。

合作對象

對我們而言,夥伴關係不是為簽署而簽署的備忘錄,而是有可衡量成果的共同工作。每種合作形式都有負責人和明確邊界。

01

國家機構

國防部、安全與防務力量、地方自治機構。我們作為烏克蘭防禦體系的一部分運作,而非游離其外。

02

盟軍力量

聯合演訓、現代戰爭經驗交流、北約標準互操作性。我方專家的實戰經驗是對共同安全的貢獻。

03

企業與承包商

防務與工程任務、人道主義排雷、安全諮詢、參與重建。合同明確規定範圍、期限與報告要求。

04

捐助方與公民倡議

人道項目、退伍軍人支持、社區重建。每項資源都有透明報告:捐助方可以追蹤捐款從決策到成果的全過程。

合作方向

  1. 01

    特種作戰戰略合同

    由經過檢驗的作戰專家執行具有國家意義的任務——在法律框架內並與防禦體系協調。

  2. 02

    人道主義排雷

    勘察並清理土地,使其恢復民用。這是收復領土安全重建的基礎。

  3. 03

    特種部隊人員訓練

    傳授現代戰爭實戰經驗:教官來自真實作戰行動,課程針對客戶的具體任務定制。

  4. 04

    防務與工程諮詢

    威脅評估、防禦工事、關鍵基礎設施保護、設施與流程安全審計。

  5. 05

    與盟軍聯合演訓

    交流戰術與程序、聯合訓練、按北約標準提升部隊互操作性。

合作原則

合法性

我們嚴格在烏克蘭法律與國際法框架內運作。無論客戶是誰,絕不承接法律之外的任務。

OPSEC

行動細節、人員與方法不予公開。公開的是合作框架,而非其敏感內容。

透明報告

每個項目均以報告收尾:做了什麼、用了哪些資金、取得什麼成果——在與安全兼容的範圍內。

每項任務專人負責

每項合作均由 SOF RMU 指定專門負責人——一個溝通渠道,一個決策點。

如何發起合作

  1. 01

    請求

    向 info@sof-rmu.com 發送簡短請求:任務描述、大致範圍與期限。首次接觸不產生任何義務。

  2. 02

    回覆

    我們將在三個工作日內回覆:是否承接任務、負責人是誰、後續步驟如何。

  3. 03

    框架

    商定合作形式:合同、備忘錄或聯合項目。確定範圍、期限、負責人與報告程序。

  4. 04

    執行

    執行過程中每個階段都有質量監督,並以成果報告收尾。合作方可全程了解任務狀態。

有任務或資源?